立法绘就城市新颜 法治护航民生福祉
发布于:2025-12-05 10:29:46
城市美,则民心悦;设施兴,则百业旺。
整洁有序的街巷、规范美观的市容、畅通安全的道路、智能高效的市政设施,是一座城市最直观的名片,更是群众幸福感与获得感的重要源泉。如今,唐山以法治为笔,为城市品质提升与民生保障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日前,《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己于2025年10月30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经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批准,自2025年12月1日起公布施行。标志着唐山城市治理迈入“精细化、法治化、长效化”新阶段。两部条例的同步修改与实施,既是践行“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也是深化城市治理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举措,更为唐山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注入坚实法治动能,让城市既有“颜值”更有“内涵”,既保“畅通”更添“温度”。
这是紧跟时代步伐、回应发展需求的主动作为,让法规条款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
这是聚焦群众期盼、破解治理难题的务实之举,让法治保障与民生需求精准契合。
这是创新治理模式、提升治理效能的有力探索,让城市发展与百姓幸福双向奔赴。
——法治筑基,构建精细化治理新框架
两部条例立足唐山城市化进程加速、管理体制改革深化的现实需求,全面对标上位法最新规定,系统构建起科学完备的城市治理制度体系。《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新增3条、修改23条,明确“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系统治理、长效管理”理念,细化市、县、乡、村四级管理职责,让市容环卫管理“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唐山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新增8条、修改27条,首次增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专章,填补新型基础设施管理空白,完善工程建设、质量保修、审批管理等全流程规范,为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筑牢法治屏障。从户外广告设置到垃圾处置规范,从道路养护维修到地下管廊管理,条例将城市治理的每个环节都纳入法治轨道,实现“于细微处见功夫、于细节处显品质”。
——民生为本,打造品质生活新标杆
条例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用精准施策回应“急难愁盼”,让城市服务更有温度。在市容环卫方面,明确大型与中小型户外广告审批权限,优化施工现场围蔽要求,禁止特定区域时段露天烧烤和街巷商业性屠宰,加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全链条管控,让居民生活环境更整洁、更舒适;在市政设施方面,完善道路、照明、排水设施保修期限,规范地下综合管廊安全保护范围,调整损害市政设施的处罚标准,让城市“生命线”更安全、更畅通。从街角公厕的环境提升到背街小巷的秩序整治,从“15分钟便民生活圈”的功能完善到城市驿站的服务升级,条例通过一个个具体制度设计,把民生福祉融入城市肌理,让群众“走在街巷有舒心感、生活其间有幸福感”。
——协同赋能,激活城市发展新动能
两部条例坚持“系统治理、协同发力”,推动城市管理从“单兵作战”向“综合施策”转变,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在管理协同上,明确城管、住建、发改、审批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市容环卫与市政设施管理无缝衔接;在服务协同上,兼顾民生需求与企业发展,既通过规范管理为市场主体营造整洁有序的经营环境,又明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约定要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市政设施建设运营;在执法协同上,统一处罚标准、规范执法流程,既严厉打击损害城市设施、破坏市容环境的违法行为,又注重教育引导,实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治理与服务相统一”。协同高效的治理体系,让城市既保持“烟火气”又不失“秩序美”,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智慧赋能,迈向长效治理新阶段
立足数智时代发展要求,两部条例积极推动新技术与城市治理深度融合,助力城市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依托城市运行“智慧大脑”,推动市容环卫巡查、市政设施监测数字化,实现占道经营、垃圾暴露、设施损坏等问题自动预警、快速处置;通过数据动态监测与综合分析,精准把握群众需求与城市运行规律,为户外广告规划、道路养护计划、设施升级改造等提供科学决策参考。从智能派单处置诉求到数据支撑精准治理,条例让城市“会思考、善作为”,逐步构建起“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长效治理格局,推动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
一部条例守护一城整洁,一部法规保障一方畅通。两部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实施,是唐山以法治思维破解城市治理难题的生动实践,更是“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的深刻诠释。未来,唐山将以两部条例施行为契机,持续深化城市精细化治理,让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安全畅通的市政设施成为城市最亮眼的名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智慧、舒适、繁荣的现代化中心城区写下更加精彩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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