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示
发布于:2024-06-07 22:53:18
为明确唐山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顶层设计,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指导,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和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唐山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为让公众充分了解规划内容,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实施性,现就规划(公示稿)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日期: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7月7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tsshmcs@163.com。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卫国北路20号)。
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唐山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一、规划范围
与《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所划定的唐山市中心城区范围保持一致,为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丰南区和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区区域。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到2025年;中期规划到2030年;远期规划到2035年。
三、规划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思想,按照“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总体思路,结合唐山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建设的良好契机,拟定本规划总体目标为:将唐山市中心城区打造新型工业化城市人水和谐的海绵城市建设典范。
结合唐山市实际情况,将海绵城市建设与城市更新、生态修复、排水防涝、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等统筹推进。
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5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四、规划内容
1.水安全保障规划
构建唐山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水安全保障规划技术体系。划分唐山市中心城区流域格局,确定各流域规划排涝标准;确定城市防洪标准、排涝标准,构建城市防洪体系和内涝防治系统;构建超标应急系统,提前布局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应对超过区域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合理安置超过内涝防治标准重现期涝水。
2.水环境改善规划
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和活水保质等四个方面的治理策略,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和系统治理三个层面的相关工程,达到提升地表水水质、减少生活污水直排、最大程度削减面源、基本消除内源等目标,最终实现对雨水径流污染的有效控制。
3.水生态修复规划
通过源头径流控制,减少地面径流量,提高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河湖生态修复,使河流湖泊达到更接近于自然的状态,河岸带稳定,水质改善,栖息地增加,生物多样性增加。
4.水资源利用规划
规划加强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实现分质供水,合理配置。规划再生水用于工业冷却用水、洗涤用水,城市冲厕、街道清扫、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和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雨水用于小区内绿化浇灌和道路浇洒,以及景观环境用水。
五、近期建设计划
结合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条件和进度,近期在弯道山城市更新区、高新城市品质提升区、丰南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示范区、南湖海绵综合示范区、东湖工矿遗址生态修复区等区域重点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实现到2025年,50%以上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