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修编公示
发布于:2024-06-24 15:24:21
为明确唐山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建设方向,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唐山市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修编》。为让公众充分了解规划内容,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实施性,现就规划(公示稿)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日期: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24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cgjgyc@163.com。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卫国北路20号)。
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唐山市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修编意见建议”字样。
一、规划范围
与《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所划定的唐山市中心城区范围保持一致,为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丰南区和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区区域。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到2025年;中期规划到2030年;远期规划到2035年。
三、规划目标
到2035年,基本建成与唐山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污水处理保障体系,努力实现“污水治理全面提升(能力和水平)、排水管理智能高效”的目标。
四、规划内容
1.污水处理设施规划:
包括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等基础设施,以及确定其位置、容量和覆盖范围等。
2.污水排放管控:
制定污水排放标准和管控措施,确保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
3.污水收集系统规划:
包括规划建设污水管道、雨污分流系统等,以便有效收集和输送污水到处理设施。确定污水主干管道的布局、管径及污水管道的规划原则,确定污水次干管道的布局、管径及一般管道的设置概况。
4.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规划:
制定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期运营管理计划,确保设施运行稳定、高效。
5.污泥处置规划:
包括污泥处理技术选择、污泥处理设施的规划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