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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于:2025-08-29 14:55:56


根据市委工作安排,2024年3月25日至5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9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组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落实的组织、协调、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整改工作扎实有序高效推进。

(二)认真制定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于2024年9月25日、30日两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反馈意见和反馈会议精神,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领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分析,集体研究制定了《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逐一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三)狠抓推进落实,务求整改实效。在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整改方案基础上,2024年9月25日,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对全局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方法路径和整改要求,坚持每周调度推动、盘点进展,随时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重难点问题。11月13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调度会,推动整改进度,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高效推进。11月22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紧密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查摆、剖析存在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整改措施,为全面整改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安排”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还有差距”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

一是对12个数字城管监督员队伍巡查区域和巡查频次进行优化调整,压实巡查人员责任,推动城市管理问题第一时间发现上报及派发;扩大数字化城管巡视面积,增加巡视频次,巡视道路长度扩大到1170公里,重点道路每天巡视4遍,一般道路每天巡视2遍,派发正确率达到98%,漏报率低于2%;按照有关要求,不断提高城市管理信息化覆盖率,实现信息化覆盖率100%,推动城市管理更加智能化。二是督导各区主管部门、城市道路管理单位加强巡视巡查,发现人行便道破损、路灯破损不亮等问题及时处理修复到位。2024年第四季度,完成道路路面维修10336平方米,便道维修10918平方米,路灯维修1694盏,线路更换7194米。三是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力度,督导各区主管部门、城市道路环境卫生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道路垃圾散落问题及时组织清理到位。四是加大对园林绿化树木缺株少株、死亡排查力度,督导市园林绿化中心和中心城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保障景观质量。五是按照局《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承办工作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治理力度,及时处置办理数字化城管、12345热线等交办的环卫清扫保洁、苗木枯枝死杈、道路破损、路灯不亮等具体问题,同时举一反三、强化提升同类问题解决质效,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2)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

督导相关权属单位、相关区严格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全面开展雨污混错接排查整治工作。2024年7月至9月,累计排查发现新增庭院末端雨污混错接点位30处,问题反弹或未整改到位42处,已于9月5日前全部交办相关单位。2024年10月下旬开始,组织相关权属单位、相关区对市中心区187处混错接点位整改情况进行逐点位复核和现场验收,截至2025年1月,已全部整改完成。下一步,督导相关权属单位、相关区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更新问题台账,确保庭院末端雨污水管网混错接问题动态清零。

(3)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必须抓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

一是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编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项规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必选规划《唐山市中心城区排涝专项规划修编(2021-2035年)》《唐山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5年)》《唐山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唐山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均已完成编制,等待规委会审批。《唐山市中心城区给水专项规划修编(2021-2035年)》《唐山市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修编(2021-2035年)》《唐山市中心城区再生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已完成编制,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已取得市政府相关批复。其他可选规划也已完成编制,根据需要适时提交规委会审议。二是编制《唐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和《唐山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唐山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已完成专家评审。制发《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意见》,加强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监督管理,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平稳运行。印发《唐山市生活垃圾调配工作方案》,统筹全市域生活垃圾调配处置,保障生活垃圾安全处置。向各县(市、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建设管理工作的函》,推动各地持续治理建筑垃圾违规运输、堆放,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效率。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问题

(4)针对“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唐山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存有差距”问题

一是完成了唐山市建成区绿化遥感调查工作,汇总形成《园林绿化遥感调查与测评报告》,摸清了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信息底数。二是摸清城市各类绿地分布情况,做好建成区城市绿道、林荫路覆盖率、综合公园统计工作。

(5)针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存有差距”问题

一是《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已完成修编。二是打通局属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手续办理堵点,加强项目立项、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工作,加强施工和验收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3.关于“履行城市管理主责主业还有差距”问题

(6)针对“制度规范修订不够及时”问题

一是根据市人大印发《唐山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唐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列入预备项目。目前正在起草法规文本、说明及依据对照表,编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汇编。按计划反馈市人大、市司法局等部门。二是《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公交业务指导办法》《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排水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办法》《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供水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编制完成。三是2024年底先后8次对全市城市建成区古树进行现场逐一检查,各地均能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河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统一挂牌,共涉及123棵古树。

(7)针对“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一是督导市政环卫中心于2024年10月召开2023年新华道(站前路—东立交桥)道路维护提升工程、2023年龙华道(火炬路—龙泽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2023年荣华道(卫国路—华岩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2023年卫国路(翔云道—长宁道、北新道—新华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2023年道路路灯更换工程竣工验收会,督导对满足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组织验收,目前已完成12项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9项工程的移交工作。具备竣工移交条件的项目已全部完成移交。二是针对14项已无法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由园林绿化中心组织验收,移交管养单位进行管护。督促指导市园林绿化中心严格履行施工手续办理和竣工验收备案。

(8)针对“监督管理职能履行不够主动”问题

一是在市政工地扬尘治理方面,对局直管工地加强监管,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落实落细;制定印发《市政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指导手册》,将相关法律法规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传达到市政工地“最后一米”;严控市政工地扬尘,对照“六个百分百”要求,强化督导检查,对于发现的扬尘问题现场盯办立行立改,市政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二是道路清扫保洁方面,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力度,目前全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道路尘土残存量达标,达到“道牙无尘、路无杂物、设施整洁、路见本色”效果。三是加强对危树、病树、枯死树的清理管理,明确清理范围、清理程序、处理方式等相关要求,实行登记、备案管理机制,确保手续完善、管理到位。今后发现需清理树木,将组织专家小组进行现场核对评定,确定处理方式再进行砍伐,同时做好备案工作。四是督导市政环卫中心、城建外环中心在道路翻修改造工程中做好既有树木的保护工作,在体育馆道、河北路、裕华道工程施工期间制定保护树木措施和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落实。

(9)针对“综合行政执法监督仍有死角”问题

组织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开展教育整顿行动,将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纳入其中,通过开展教育培训、自查剖析等举措,采取多种手段,强化乡镇(街道)从事城管工作人员的职业能力素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问题,指导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会同乡镇(街道开展专项治理,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持续优化市容环境,切实提高乡镇(街道)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4.关于“化解重大风险还有差距”问题

(10)针对“网络安全漏洞较多”问题

已与市数据局对接,完成申请政务云资源空间,生成了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端口及VPN网络运营账号。截至2024年11月,市城市运管服平台、城市内涝预警检测平台已全面实现“上云”,安全运行情况良好。与市委网信办联系对接,委托安恒公司完成对全局网络安全风险的全面排查,对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政务网专线数据交换设备前端安装了天翼云安全防护设备。局机关计算机完成IP地址登记备案,实现了全局网络安全有效防护。

5.关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还有差距”问题

(11)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

一是印发《局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目录清单》,并组织局班子成员和机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学习。二是局党组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严格界定参加人员、讨论和决定事项范围。三是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杜绝以党组(扩大)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现象。

(12)针对“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省市委相关要求,起草制定局《所属单位党组织向局党组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并抓好督促落实。二是向局属各单位党组织下发通知提示,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推动应请示报告事项应请示尽请示、应报告尽报告,抓好清单落实。

(13)针对“指导督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

深刻汲取问题教训,在确保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以排水水质督察及“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为重要抓手,全面加强行业监督指导,强化督导检查力度,不定期对各县(市、区)排水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对污泥处理处置、雨污分流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有效落实了城市排水主管部门监管指导职责。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6.关于“正风肃纪不够彻底”问题

(14)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已对《唐山市古树及后备资源图册》进行重新排版、校对,修正错误。对呈报文件和材料进行严格预审,严把政治关、文字关和政策关,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二是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向上级呈报材料审核机制,逐级审核把关,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已对局官方网站公示内容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第一时间将2022年局网站公布的政府信息年报进行撤换,认真核对数据生成信息,并重新上传局官方网站。对2023年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照规定自执法决定作出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15)针对“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制定《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规则》,专门就规范值班值守工作做出明确规定。2024年9月20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就值班值守和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同时加强日常和节假日值班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加强考勤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二是全面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对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公务用车严格监督,严格履行派车手续,定期检查公车北斗定位系统运行情况,确保正常运行,严格落实节假日封车制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问题发生。三是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规范干部的日常行为和工作流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严肃会风会纪,加强考勤管理等,构筑干部日常管理“立体网络”,全方位、多角度、常态化监督管理干部。四是建立多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干部受处分处理情况,对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动态台账。五是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警示教育3次。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组织赴路南区惠民道新时代廉洁文化实践中心开展“廉行唐山”廉政研学活动。督促全局各级党组织通过召开“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六是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有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紧盯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春节等重要节假日,针对值班值守、请销假、公车使用、“吃喝风”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一对一”整改。

(16)针对“廉政风险多发”问题

一是组织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排查廉政风险点,并逐项制定防控措施。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重点盯紧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以及作风建设领域,针对党性不强、作风不实等现象开展“提醒谈话”“履职谈话”和“个别谈话”。对2024年以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涉及到的党员干部,组织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其进行约谈提醒,并由上一级党组织相关负责人对该党员干部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三是制定岗前、任前廉洁培训制度,督导局属各单位对2024年新录用人员开展岗前廉洁培训;组织对2024年新任职人员开展任前廉洁培训。

(17)针对“推动末端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加强对智能垃圾分类投放箱的日常管理。2024年10月15日,向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印发《关于全面完善智能垃圾分类投放箱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按照“两个确保”要求,围绕智能投放箱未通电使用、挪作他用、积分兑换功能停用、演示操作不够简便易行等重点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逐项建立问题清单、明细台账,做到问题排查全覆盖、整改落实有靶心。针对我市高新区、路北区、丰润区、丰南区、迁安市、遵化市等生活垃圾投放点位数量较多的区域,采取属地县区全面自查与市级个别抽查、随机暗访与现场督导相结合方式,累计抽查走访居民小区点位77处。同时,督促属地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运维企业管理职责,采取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简化操作使用流程,瞄准居民投放“不会用、不愿用”的痛点,累计完善简便化温馨提示牌56张,现场解答积分兑换问题320余次。二是王禾庄转运站所在地块详细规划已经发生改变,目前无法开展改造提升工程。待规划调整或选定新址后,将针对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分拣能力进行部署。三是继续按照《河北省洁净城市(区)创建评估标准》,督促、指导各级环卫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提升主次干道和支路背街小巷保洁成效、大力整顿街面秩序、及时清运垃圾等方面全面推进,切实巩固“洁净城市”创建成果。

7.关于“发现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不够及时”问题

(18)针对“发现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不够及时”问题

一是督导外环中心和市政环卫中心加强巡查,发现路灯破损不亮等问题及时处理维修到位。2024年路灯改造工程已于当年11月完成招标工作。二是将整治道路两侧私设地锁作为全市城管重点工作专项推进。组织全市城管执法部门纳入日常执法工作范畴,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严格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同时执法人员主动深入沿街商户开展沟通交流,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市容环境管理规定,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2024年下半年,全市累计整治私设地桩地锁问题2340处,私设地桩地锁问题取得明显改善。三是2024年第四季度,先后召开5次站前区域环境秩序提升协调会,通过下发会议纪要、督办函等方式,督导公安、交警、交通、城管等各驻站部门对火车站站前区域内喊站揽客、车辆超时违规停放、非法营运、商贩经营等方面问题进行依法依规处理。采取重点时期与不定期结合方式组织联合执法,特别是在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组织开展站前地区周边秩序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有效改善了东西落客平台、站前路等位置的综合秩序,为迎接春运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加强对道路低洼易积水区域的巡查,对难以排出积水区域进行工程改造,利用移动强排设备进行积水排除,2024年该工作已完成整改。对新发现8处、11个点位短时积水点,进行积水原因分析,已谋划利用2025年城建计划、海绵资金和超长期国债资金进行区域改造。五是督导各地主管部门加强城市园林绿化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树木倒伏问题,及时处置到位。向全市各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绿化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从加强组织保障、制度保障、预报预警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编制《唐山市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月历》以供各地参考。建立了以业务指导、指令和信息发布为主要功能的全市园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微信群,建立健全了植保会议制度,指导各地辨别病虫害的症状及特征,畅通了沟通渠道,提高了指挥调度效率。

8.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够刚性”问题

(19)针对“财务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通过调动和调整人员分工等方式充实机关财务、审计人员。二是市政环卫中心严格按照集采目录要求采购相关办公用品。城建外环中心分设岗位、分别负责相关岗位权限;对往来挂账进行梳理,经该中心领导班子会议审议后已进行账务处理。三是督导执法支队实现工会经费独立核算。执法支队工会已向建设银行申请并审批通过。执法支队工会经费已独立核算。四是完善制定局内部审计制度,编制局2025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有序抓好落实。

(20)针对“预算项目执行率低”问题

坚持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和培训费使用管理,严防“三公”经费不降反增、超标准列支。对2024年“三公”经费和培训经费执行情况进行梳理,督促相关科室按照计划执行。2024年“三公”经费执行率为74%。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9.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水平还不够高”问题

(21)针对“机关支部建设标准不够高”问题

一是进一步强化巩固基层党组织建设。2024年12月19日,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若干措施》,组织推进全局各级党组织对照文件具体措施,逐项分解,在结合实际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中落实落细、见行见效。二是制发工作通知提示,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党支部开展《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严格按照要求抓好“四强”党支部创建和基层党组织全面创A工作。三是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导全局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2024年1个党支部被命名为“唐山市A档党组织”,1个党支部被评为工委级“四强”党支部,15个党支部被评为局级“四强”党支部。四是2024年11月、12月,组织局属各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围绕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填写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2次。每季度,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情况进行调阅检查,发现有支部党费收缴票据粘贴不规范、年度工作总结未及时填写、参加党课人员本人未签到等5个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到位。

(22)针对“基层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够高”问题

一是结合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分别于2024年11月中旬、2025年1月中旬,组织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科室)负责同志、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二是组织召开全局2024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全面总结2024年全局党建工作,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述职评议,安排部署2025年全局党建任务。三是按要求组织全局各级党组织高质量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谈心谈话。

(23)针对“指导作用发挥不够好”问题

一是结合市政总公司班子建设和公司发展实际,及时提出该公司班子优化调整建议,按程序组织实施。2024年10月新任命市政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原党委书记、总经理调整到其他单位任职,完成对市政总公司班子的优化调整,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督促指导市政总公司党委积极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和基层党组织全面创A工作,唐山市市政建设总公司机械施工公司党支部被评为局级“四强”党支部。指导市政总公司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开展“三会一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和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

10.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制度还不够严”问题

(24)针对“专业人才占比较低”问题

一是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完成2024年度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全系统共招录2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招录人员具有园林景观、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高度匹配。二是根据岗位专业需求,加大对专业人才的招录招聘力度,2025年度通过四级联考、选调生招录3人,事业单位招聘5人。

(25)针对“干部培养使用还有短板”问题

一是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依托党校、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和专题党课等形式,持续加强年轻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技能学习。在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的前提下,坚持“成熟一批、使用一批”,2024年下半年提拔了1名90后正科级职务干部和1名90后副科级职务干部。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储备力量。坚持每年招录选调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4年下半年,共为21名新招录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了入编等相关手续;2024年9月,通过公开选拔,4名85后年轻干部调入机关工作;2024年8月,接收1名90后转业干部,优化了城管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三是严格执行交流转任制度。根据干部交流转任工作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干部任现职(同一岗位)情况台账,实施动态监测,对在同一岗位达到任职年限的干部及时交流调整。2024年12月,对9名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正、副科级职务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

(26)针对“激励约束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

一是构建“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的“两位一体”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干部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引导更多干部把心思用在谋实事、干实事、创实绩上,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二是制定《选树先进典型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工作大局,健全制度,把握标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带动和辐射作用,做到学有榜样,做有标尺、干有方向、赶有目标。三是组织召开“吃喝风”问题集中整治警示教育会议、全局警示教育会暨纪律党课。组织开展集体谈话提醒,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唐山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展馆参观学习,开展国防教育法宣传教育、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第37个世界无烟日、民族团结月宣传等活动,组织观看《申纪兰》《征程之星火》《浏阳河上》等革命题材电影,激发干部职工爱国热情和革命斗志,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思想约束。四是盯住重要节日、重要节点,制发提示提醒,开展警示教育,国庆假期期间,组织开展公车使用、假期值班、值班饮酒等问题的监督检查8次。

1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抓得还不够实”问题

(27)针对“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质量不够高”问题

一是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批示和重要文章21篇,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专题研讨9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论述。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充分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提高学习成效。二是严格规范开展党内谈心谈话,局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狠刹违规吃喝歪风工作要求等方面,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四级调研员、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了集中提醒谈话。局领导班子成员采取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式,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科室主要负责人与本科室干部职工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严格规范开展了党内谈心谈话。

(28)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能履行有欠缺”问题

一是以局党组名义向局班子成员下发提示函,要求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对分管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二是局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1月上旬,听取分管领域党组织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采取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式,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局班子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四)关于“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2.关于“监管制度不健全”问题

一是督导有关单位加强路桥建设、维护和路灯维护工作管理,完善工作机制,长效推进。二是制发《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意见》,确保设施安全环保稳定运营。督导各县(市、区)环卫主管部门加强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管。制发《唐山市生活垃圾调配工作方案》,推动生活垃圾科学调配处置。三是排查发现庭院末端混错接点位187处,已全部完成整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持续有效推进。四是向全市各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改进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从优化城市绿化行业的体制机制、精准城市绿化的规划设计、精致城市绿化的建设管控、精细城市绿化的管理工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五是深刻汲取巡察问题教训,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行业监管制度、整改成效落地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集中整改,局党组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做到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弱,锲而不舍深化整改、巩固成果,坚持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深化整改。突出党组主体责任,咬住问题不放松,不达目标不罢休,做到全面改、深入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对照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和我局制定的各项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搞好“回头看”,确已整改到位的进行销号;对完成整改的,持之以恒抓好坚持;对尚需一定时间才能完全整改到位的,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举一反三,抓好建章立制。对于巡察组以点带面指出的一些个性和共性问题,进一步搞好举一反三,组织深入自查、排查,按照“改立并举”原则,既解决好当前存在的具体问题,又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堵塞问题漏洞,扎紧制度之笼,进一步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切实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

(三)强化成果转化,推动事业发展。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安排,全面抓好主责主业,不断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高质量发展。紧扣人民群众需求,全力做好城市建设管理执法工作,努力让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5-2814159;邮政信箱:唐山市路北区卫国北路20号(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电子邮箱cgjjgdw28141592@163.com。 

                  中共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