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执法“两违四乱”突出问题 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于:2026-06-09 10:56:54
为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简称“两违四乱”)等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主动接受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现就公开投诉举报渠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问题范围
凡发现我局执法人员在涉企行政执法中存在下列情形,均可据实举报:
(一)违规异地执法:超越法定管辖地域范围;未履行法定协作程序擅自跨区域开展执法活动;采取远洋捕捞式争抢案源、钓鱼执法等违规执法行为。
(二)趋利性执法: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以罚增收、小过重罚、罚缴挂钩;只罚不改、以罚代管、违反罚缴分离制度。
(三)乱收费:擅自增设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不执行收费公示、不明码标价、不出具正规财政票据;依托行政职权变相摊派、违规收取中介服务费。
(四)乱罚款:执法主体、人员资质不合法;无法律依据实施罚款;违反法定权限、程序裁量;滥用自由裁量权,同类案件处罚标准差异过大、同案不同罚。
(五)乱检查:无资质、无权限开展检查;未按法定标准、流程实施;多头重复检查、超频次检查、以观摩调研等名义变相检查;随意增设检查门槛与要求。
(六)乱查封:无执法资质人员实施查封;无法律依据查封;超权限、超标的、超法定期限查封经营场所、财物;违规处置、保管不善损毁查封资产;符合解封条件拒不解除查封。
二、投诉举报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现场及电话接待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不予接待。
三、投诉举报渠道
(一)电话举报:0315-2850216(适合紧急问题优先反映;同步可拨打12345政务便民热线转办)
(二)电子邮箱举报:tscgts@163.com
邮件标题统一注明:“两违四乱问题举报”,正文写明事发时间、地点、涉事人员、违法事实并附证据材料、有效联系方式等。
(三)信函邮寄举报:唐山市路北区卫国北路20号 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收,邮编063000;信封右上角标注“两违四乱举报线索”。
四、有关须知
(一)投诉举报应当客观真实,完整载明事件细节、佐证材料及本人联系方式;对虚构事实、恶意诬告陷害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无明确举报对象、无事实依据、无有效联系方式的线索不予受理。
(二)我局严格保密举报人全部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隐私与人身安全,严禁任何工作人员打击报复举报人,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从严处置。
(三)提倡实名举报,线索查实后适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核查、整改、追责处置结果。
(四)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纪检监察立案、信访办结等法定处置程序的事项,本次不再重复受理;本次线索核查属于本局内部层级执法监督,不替代法定救济途径。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