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 首页 >
- 行政执法公示
- > 涉企行政检查专栏
- > 检查频次上限
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涉企行政检查频次公示
发布于:2025-04-30 15:58:07
按照省、市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现将我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频次上限公示如下:
年度检查频次总上限:建筑业企业8次,勘察设计单位7次,建筑市场中介机构5次,市政公用类企业5次,房产类企业4次,园林绿化类企业2次,特殊规定的除外。
当前位置:
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涉企行政检查频次公示
发布于:2025-04-30 15:58:07
按照省、市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现将我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频次上限公示如下:
年度检查频次总上限:建筑业企业8次,勘察设计单位7次,建筑市场中介机构5次,市政公用类企业5次,房产类企业4次,园林绿化类企业2次,特殊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