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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用工程大气污染防治检查”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于:2024-09-19 11:34:35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双随机”抽查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4920日—2024年11月30

    二、抽取监管对象方法

公用事业科“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监管对象(系统上抽取)

三、抽取检查人员方法

公用事业科“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系统上抽取)

四、抽查内容

按照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抽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2024年9月-11月抽查工作由公用事业科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与。

2.公用事业科负责本次抽查工作的沟通、协调、组织,相关人员具体实施此次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公用事业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检查对象实施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资料核查、实地检查等方法进行。

2.监管对象进行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

工作程序

1.按照方案设定的条件,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2.按照方案设定的条件,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3.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公用事业处制作检查记录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4.执法检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达地点进行检查。

5.公示检查结果。执法检查人员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报局法制监督科通过“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官网”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参加抽查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并将“双随机”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双随机”抽查涉及广大企业,参加抽查的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参加抽查的部门要认真发现抽查工作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