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
发布于:2025-06-23 09:12:15
序号 | 市级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审批(行使)层级 | 实施机关 | 监管主体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事项备注 |
1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管执法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管执法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 |
2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环境卫生部门或行政审批局会同生态环境部门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环境卫生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
3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环境卫生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环境卫生部门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4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环境卫生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环境卫生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5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城镇排水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城镇排水部门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
6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城市供水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城市供水部门 | 《城市供水条例》 | |
7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城镇排水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城镇排水部门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
8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城市供水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城市供水部门 | 《城市供水条例》 | |
9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政府(由市行政审批局承办);县级政府(由县级市政工程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承办);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市政工程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市政工程部门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
10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市政工程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市政工程部门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
11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绿化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绿化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12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绿化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绿化部门 | 《城市绿化条例》 | |
13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市级部分权限下放部分县级实施 |
14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15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餐厨废弃物处置、收集、运输从业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 | 市行政审批局(委托县级市容和环境卫生部门或行政审批局实施)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市容和环境卫生部门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河北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一批自行取消调整下放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唐政办发〔2018〕6号) | 市级权限委托县级实施 |
16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对长期从事市容环卫作业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 行政奖励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 |
17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对于在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 行政奖励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 |
18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对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 行政奖励 | 设区的市级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 |
19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管执法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管执法部门 | 《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 | |
2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 | 夜间建筑施工证明 | 其他行政权力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该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水利等该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该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水利等该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 |
21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住房城乡主管建设部门、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住房城乡主管建设部门、市政工程管理部门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河北省建筑条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 |
22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城管执法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城管执法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
23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在城市道路两侧或者公共场地临时摆设摊点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行政审批局;县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 |
24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备案 | 行政备案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城镇排水主管部门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
25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对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先进事迹的表彰和奖励 | 行政奖励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
26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投诉受理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
27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户外招牌设置规范管理 | 公共服务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 | 《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