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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10月份绩效考评结果公示

作者:唐山市海绵办 发布于:2023-10-30 16:09:40


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10月份绩效考评结果

地区

迁安

迁西

海港

高新

滦南

丰南

滦州

遵化

丰润

排名

1

2

3

4

4

6

6

8

8

分数

98

94.5

93

92.5

92.5

92

92

90

90

地区

玉田

乐亭

路北

曹妃甸

芦台

汉沽

路南

开平

古冶

排名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分数

89

88

87.5

87

86.5

85

81.5

77

73

本月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稳步开展。各县区全流程管控机制前期审批阶段基本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各单位结合辖区海绵城市工作推进情况和项目实际情况,在项目批复文件、规划条件和设计方案审查等环节落实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示范项目有序推进,部分县区建设项目陆续完工,海绵城市示范片区逐步建成;各级领导积极调度协调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工作,理念推广和项目建设协同推进、相辅相成,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得到贯彻落实。

同时,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一定不足:一是管控机制落实过程中,各县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批复进度有滞后,指标给定依据亟待进一步明确;二是部分项目建设进度较缓,部分项目尚未开工,部分项目绿植种植在2024年完成,给唐山市海绵城市示范验收现场复核带来压力;三是项目建设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施工过程中尚需精细化管理,海绵设施建设关键节点需要更高频次巡查。

下一步,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加快推各县区海绵城市建设顶层设计审批进度,结合实际情况落实海绵城市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用地规划条件中予以落实;二是海绵城市示范项目提前制定详实计划,确保2024年验收前形成功能可靠、景观效果良好的项目建设成效;三是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控,各项目主管部门在海绵设施建设的关建节点提高巡场频次,严格复核设施建设要求,出现问题立即整改,避免项目建设返工、建成后效果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