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侯赤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全面落实整治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了中小学校周形势。决定组织路南、路北、开平、市执法支队等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校园周边私设摊点和无照游商,以保证校园周边秩序井然。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强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执法部门继续推行学校周边50米内禁止摆摊设点的规定,重新设置禁止摆摊设点标志。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发放《通知》、出动宣传车、利用新闻媒体等形式加强对学校周边经营商贩的宣传,营造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的强大舆论氛围。
二、增加巡查频率,强化日常监管。按照高峰守点,平峰巡线的原则,重要路段、重点时间、重点部位则安排人员进行盯守,增加日常巡查次数,对继续摆摊设点摊贩,采取“教育—处罚—取缔”的办法开展工作,该取缔的取缔,该处罚的处罚,该治理的治理。确保学校周边保持良好的市容环境。
三、建立沟通机制,疏导结合。协调市场、学校、社区、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的市场、擅自设置自发市场等区域进行联合调研,在多方论证的基础上,能保留的保留,不能保留的取缔。同时疏导商贩进入附近正规市场经营。
四、联合校园,齐抓共管。协调学校管理部门加强对学生教育,让学生们认识到购买、食用不卫生食品的危害性。同时建议学校加强同学生家长沟通,增强学生对不卫生食品的“抵抗力”,改变学生的就餐观念。从购买源头上切断无照商贩的滋生土壤。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用“专用信封”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
主办单位: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315-284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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