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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5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27 15:15     来源: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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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259号建议的答复

 

王丽代表 :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应急备用水源”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认真调研,认为建设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非常紧迫、非常必要。具体答复如下:

一、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地的政策依据

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简称“水十条”)第二十四条要求:“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第十九条规定:“加强多库串连、水系联网、地表水与地下水联调设施建设,实现不同类型多水源联网供水,增强城乡供水水源保障能力。加强备用水源或满足7天供水需求的应急水源建设。到2020年,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城市须建设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全省城镇集中供水率达到100%”。按照国家及河北省文件要求,唐山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需在2020年底前完成。

二、唐山市区供水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唐山市区日供水能力53.5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供水能力35万立方米/日,地下水供水能力18.5万立方米/日。2019年高日供水量为33.2万立方米,已接近地表水供水能力。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自备井关停工作方案的通知》(【2018-52】)和《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五年实施计划(2018-2022年)》(【2018-41】)文件精神以及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唐山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计划》(唐政办字【2019】72号)文件要求,随着自备井关停和地下水逐年压采的实施以及城市发展带来的用水需求增长,地表水供水能力明显不足。同时,近年来,陡河水库水质突变,由于地表水源地的唯一性,若出现突发水污染事故,城市供水安全将受到极大威胁。

三、相关建议

1.充分考虑地下水压采、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等因素,近远期结合,将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唐山市供水专项规划。

2.水务部门结合城市规划,加快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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