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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唐山市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2306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30 16:01     来源: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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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唐山市十二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23064号提案的答复

 

李冬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公交车司机相关待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共交通及百姓出行的关注和建议,您提出的建议前瞻性、针对性强,反映市民心声。我局领导接到您的建议后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讨。

一、关于将公交司机纳入创城奖、文明奖的发放范围

在我市文明城的创建过程中,市公交总公司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交司机同样是重要“创城奖”和“文明奖”由企业自筹资金进行发放。市公交总公司作为公益性服务行业,属于亏损企业,依赖政府财政补贴生存发展。目前,企业自身没有能力支付这笔奖金。

二、关于提高公交司机待遇

市公交总公司的工资分配政策一直向一线倾斜,并且先后制定了多项制度和措施,千方百计提高一线驾驶员的待遇,激发争先创优的劲头。一是正常出勤的驾驶员每人每天有“服务津贴”25元,激励司机创先争优,主动做好服务。二是每年开展的“金、银、铜牌驾驶员评选”、“技术比武”、“十大标兵评选”、“劳动模范评选”等多项举措,都是对职工工作积极性的有力肯定和促进,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都会受到表彰和物质奖励。

三、关于一线驾驶员工作时间及加班待遇

市公交总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一线驾驶员工作时间表的制定以及待遇发放,确保驾驶员合法权益。出于服务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实现一线人员在周六、日正常公休,故采取轮班调休的形式给予兑现,确保每人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天车上工作时间平均不超过6.5小时,如需加班首先征得当事人同意,并支付加班工资。

四、提倡全社会都要尊重公交司机

公交驾驶员的工作劳动强度大、危险系数高,却经常遭到乘客误解,被袭事件屡屡发生。良好的乘车环境需要司乘人员和乘客双方的共同营造。我局、市公交总公司在积极呼吁社会尊重公交司机的同时,也将不断加大驾驶员从业技能培训力度,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与全体市民共创文明城市。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用“专用信封”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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