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唐山市十二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23019号提案的答复
范树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共享单车管理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共享单车行业及百姓出行的关注和建议,您提出的建议前瞻性、针对性强,反映市民心声。建议中提到的工作内容,绝大多数已经得到了落实。我局领导接到您的建议后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讨。我局作为全市共享单车牵头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行业规范发展。
一、明确管理体制
为充分发挥协调联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全市由市政府统一协调调度,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唐山银监分局、人行唐山中心支行、路北区、路南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出台政策文件
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省交通厅等省直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其他城市先进管理经验,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制定了《唐山市中心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对政府管理、企业运营、用户使用等各环节做了明确清晰的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原则探讨通过后,于2018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印发出台。
三、督导企业落实责任
(一)工商注册方面。我局督导各运营企业在本市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截至目前,哈罗、ofo已于2018年5月在本市注册分公司。摩拜正在积极推进法人注册进程,已确定企业名称并完成组卷,由于摩拜总部法人正在进行变更,注册工作受到影响。
(二)押金监管方面。一方面,我局强力督导各单车企业采取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目前摩拜已实行无门槛免押,哈罗实行芝麻信用650分以上免押或购买9.9元月卡实现免押骑行或1分钱押金政策。另一方面,我局通过在媒体等平台发布信息劝导用户退押金,同时督导单车企业将存量的用户押金转入本市银行账户。
(三)严控车辆规模。各运营企业已经书面签字盖章保证不再扩大投放规模,若有继续投放计划,必须书面向市城管局报送投放计划,审核通过后方可投放。
(四)规范停放管理。市城管局、公安局大力投入执法力量,不断加强对占用城市公共绿地、占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共享单车的管理监督力度。督导各运营企业加强投放车辆管理,重点配备足够管理人员,早晚高峰期时段在公交站点、主干道、人流密集的区域,设置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疏导和清理停放的单车,同时督导运营企业配备车辆维护、维修和调度人员,加强车辆维修、调运和违规停放车辆的处置,各单车运营企业已增派近280人的管理服务队伍,负责共享单车的管理与维护。
(五)企业签订承诺书。根据全市出台的管理办法中涉及到运营企业的内容,制订《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承诺书》。目前各运营企业的唐山区域经理已经在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将严格执行承诺书中的内容。
(六)实施信息共享。要求单车运营企业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内部管理制度、与用户的电子协议样本、运营模式、车辆投放区域及数量、注册用户总量、用户押金开户行、用户押金总额及使用情况、投诉和有关纠纷处理等制度文本、车辆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车辆规范停放电子设施设置说明、运营动态信息共享方案等十二项材料。目前各运营企业已将材料报送。我们把企业信息及时提供给相关管理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以方便开展工作。
四、通过媒体扩大宣传
一是与报社的编辑、记者进行对接,向记者介绍了目前我市共享单车现状、共享单车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相关信息。唐山晚报、燕赵都市报、唐山劳动日报、唐山新闻50分等多家媒体对我市出台管理办法及管理现状刊登了报道。二是通过在我市12345市长热线召开了媒体互动会,对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对百姓提出的相关疑问进行了认真解答。三是通过电视台、广播、唐山劳动日报、搜狐网、环渤海新闻网等多家媒体广泛宣传,开通或推送“绿色出行、文明骑车”公益专栏进行专题报道。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积极倡导市民遵纪守法、文明骑行、规矩停放,倡导运营企业加强管理切实履行企业责任,保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绿色、良性发展。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用“专用信封”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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