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88号建议的答复
祁兴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文化北后街与复兴路交叉口建立过街天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最大限度的保护行人和车辆安全,实现人机分流的立体交通方式。从2015年开始,已在市中心区学校、商场等人流量较大区域建设北新道路北实小、翔云道一中、新华道万达广场等9座人行过街天桥,目前上述天桥均已建成投用,使用效果和居民反映较好。鉴于此,市政府要求2019年继续组织实施长宁北辅道天桥、开越路动物园等3座天桥,目前,长宁北辅道天桥已建成投用,开越路动物园等2座天桥随道路建设同步实施,计划年内建成投用。
您提出的在文化北后街与复兴路交叉口修建人行过街天桥,经勘察,现状复兴路(启新立交桥—胜利路)段机动车道宽15米,双向4车道,自行车上便道形式。经与规划设计部门了解,在市区机动车道宽度大于25米,且机动车、人流量较大时,建议建设人行过街天桥,且要求坡(梯)道的最小净宽为2米。因此,该路段不满足最低设计要求,无法建设人行过街天桥。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关注。
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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