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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414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1-26 10:20     来源: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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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清除违法建设这个顽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按照唐山市违规违建项目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导各县(市、区)对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按照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分类处置,对发现问题的项目逐案查处,处理一件消账一件的原则进行整治。目前已对782个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完成整改。切实做到对存量违法行为处罚整改到位,对新增违法建设坚决予以拆除,有效遏制未批先建行为。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对已整改的问题,要强化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对疑难问题要成立专班,部门领导牵头负责通过法律等渠道沟通协调解决问题。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完善规划管理、案件移交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各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改进执法方式和手段,切实防范新的违法建设的行为的发生。三是广泛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宣传,加大专项整治宣传报道力度,公布专项整治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并用“专用信封”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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