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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402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1-26 10:39     来源: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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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印发了《唐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范围、主要任务等内容。到2020年底,我市将实现各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二、工作开展

(一)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调调度。按照“五个一”工作机制,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部署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各区配套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构建畅通高效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上下

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迅速下达任务、及时解决问题,稳步推进工作。

(二)建设示范片区,总结工作经验。各区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的基础上,以点到面,结合实际,逐步推开。路北区选定不同档次社区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建立前端分类、中端运输和末端处置的分类体系;高新区利用互联网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大数据处理,积极探索实施智慧社区与生活垃圾分类共建的创新模式;丰润区积极探索,通过第三方公司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工作推进规范有序。其他各区依据各地实际,对标典型,狠抓落实,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落实。

(三)健全政策法规,建立制度保障。为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条例于2020年7月30日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违法责任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分类知识。我市已开通“唐山垃圾分类”官方公众号,坚持每日更新,现已发布垃圾分类文章100余篇,相关文章被国家、省级网络媒体刊发多次;《唐山晚报》、《唐山劳动日报》等市级媒体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多次报道;同时,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横幅、海报已经在示范片区铺开,初步营造了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氛围。

(五)加快硬件配置,完善分类设施。路南、路北、高新、开平、古冶、丰润等11个区正在全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共确定11个试点街道办事处,覆盖134个居民社区,示范社区22个;全市936家公共机构已全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省、市安排专项资金不断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补齐设施建设短板。各区、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快组织采购及招投标程序,目前,各区已购置四分类垃圾桶7万余个,配置智能垃圾分类投放箱35组,完善、配置垃圾分类运输车辆100余辆。各单位先后购置四分类垃圾桶5500余个配置智能垃圾分类投放箱6组。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完善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动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细化生活垃圾分类内容,有序开展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并用“专用信封”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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