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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12505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14 11:05     来源: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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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对唐山市区范围内共享电动车实施规范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们认为,您的建议非常好,以后在共享单车管理方面会积极接纳您的建议。针对我市目前共享单车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贵单位提出的“共享单车法律法规配套滞后,政府管理缺位”的问题,我局去年起草了《唐山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已报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于去年12月22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对单车企业的经营行为提出了规范,也明确了各管理部门的职责。我局一定依照“办法”加强对共享单车行业的管理。

二、针对贵单位提出的“单车企业竞争无序,资源浪费严重”的问题,我局要求运营企业控制市中心区投放总量,并通过共享单车监管平台检查企业超量投放情况,按照城市需求合理配置车辆,提高车辆使用频率,做到物尽其用。

三、针对贵单位提出的“车辆乱停乱放严重,损坏城市形象”的问题,我局要求单车经营企业设置能够规范共享电车停放的“电子围栏”技术,但目前由于各企业该项技术还不太成熟,所以车辆停放时定位还不够精确,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企业调整电子围栏的精准度,并督促企业申请加大技术投入,对“电子围栏”进行完善升级。

四、针对贵单位提出的“骑行者监管难度大,妨碍交通秩序”问题,我局已向企业了解,各企业对于不规范停放的骑行者,除了扣除骑行费用之外,还会扣除调运所需要的费用,以示惩戒。同时我局开展过几次倡导文明骑行的活动,也要求各企业通过APP、车体宣传文明标语等措施进行对骑行者的规范管理,以后我们一定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开展文明骑行专项整治行动,促进市民文明骑行停放。

五、针对贵单位提出的“电池污染问题严重,影响环境安全”的问题,我们已经跟单车企业沟通,他们有专门负责检查,更换电池的人员,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及时调走维修,保障电池使用安全。

六、对于贵单位提出的“各部门协调联动、完善准入和管理措施”的建议,我们下一步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和各部门的共管共治,促进共享单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七、对于贵单位提出的“规范停车点建设”的建议,我局去年组织单车企业在市中心区共施画2217个共享单车停车位,其中,在主次干道施画统一标识的停车位2096个;在万达、银泰、远洋城、金融中心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周边施画带有各企业标识的停车位121个。今年我局计划再组织企业补画一些停车位,以满足共享单车的停放需求。

八、对于贵单位提出的“合理确定车辆投放规模”,我局要求运营企业控制市中心区投放总量,并通过共享单车监管平台检查企业超量投放情况,按照城市需求合理配置车辆,提高车辆使用频率,做到物尽其用。

九、对于贵单位提出的“加强车辆维护,按照比例配备运维人员”的建议,我局已要求企业按照《唐山市中心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比例合理配备运维人员,并将人员管理纳入对企业考核的指标,还要求企业运维人员在维护秩序的同时擦拭车辆,保障车辆干净整洁。对于损坏车辆,各企业会定期巡检,发现损坏的车辆会及时返厂修理或报废,同时根据客户的报修信息,根据定位准确查找损坏车辆进行返厂处理。

十、对于贵单位提出的“出台针对使用者的规范条例”,去年我局起草了《唐山市中心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批准实施,“办法”对共享单车使用者的文明骑行、停放作出了规范。

十一、对于贵单位提出的“创新科技手段,实现精准管控”的建议,我局目前已开发了共享单车监管平台,通过线下小程序核查、车辆定位、“电子围栏”的规划、工单派发、车辆和人员信息汇总等功能实现对市中心区车辆总数的控制、车辆停放秩序的规范,平台数据也可作为每月对企业考核的重要依据,成为我局管理共享单车的有力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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