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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唐山市十二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12512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14 11:07     来源: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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弭建群委员:

您提出的“细化垃圾分类管理,将垃圾变“废”为“宝””已收悉,感谢您对唐山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结合我市实际答复提案如下:

唐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自2020年初正式启动,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坚持夯基础与出成果相结合,建试点与全覆盖相结合,统筹推进全市示范街道、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硬件配备方面,已配置四分类垃圾桶8.6万余个,安装智能垃圾分类投放箱50余组;在逐步推进前端分类同时,不断完善末端处置。目前四分类垃圾中,可回收物由回收车运输至回收场(站);有害垃圾运至有害垃圾暂存点暂存;厨余垃圾日产日清密闭运输,委托唐山市环洁能源有限公司定时定点收集运输;其他垃圾利用现有环卫收运系统收运,收运体系正在不断完善中。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我市范围内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此项工作又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当前居民对于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度依然偏低,前端收集、中端运输、末端处置的整体化链条仍不完善,您提出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是我们工作需要提升的短板,但相信随着我们工作范围持续扩大、标准逐渐提升,这些问题都会得到有效解决。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推进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持续宣传引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公益宣传的广度、频次和持续性,在全社会形成垃圾分类“绿色风尚”。我市将持续利用宣传栏、出租车顶、主次干道LED大屏幕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公益口号、海报和短片,引导群众感受到垃圾分类就在身边、随处可见,提高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自觉性;与此同时,挖掘工作亮点、总结典型经验,评选垃圾分类工作先进社区、公共机构等,充分发挥“样板”作用,结合市教育局开展“垃圾分类送课进校园”活动,推进垃圾分类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促进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整体水平提高。

(二)完善硬件配备,统一分类标识设置。按照全市整体部署,在2020年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深化11个示范街道办事处和全市公共机构建设成果,严格按照四分类标准配备垃圾桶。在此基础上,推进全市示范街道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建设,确保满足群众投放需求。全市垃圾桶站、垃圾箱房,均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张贴统一标识,具体分类实施按全省统一垃圾分类目录执行。今年将组织全市转运车辆喷涂统一四分类标识,无标识不准清运,既起到宣传作用,又方便群众监督,逐渐杜绝混装混运现象出现。

(三)加大监管力度,制定细致管理办法。逐步在居住区、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等重点场所明确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并在相应区域公示,按照“五个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区及成员单位部门责任,细化目标,倒排工期,确保任务;建立考核机制,制定《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每月对各区进行暗访、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全市通报,打造全市比学赶帮超的良性模式。

(四) 加强政策扶持,促进投放效果提升。探索互联网+垃圾分类工作模式,市交通运输局推行“互联网+垃圾分类”,建立垃圾分类追溯机制,推广采用印制二维码身份源头标识的四分类垃圾袋,通过二维码溯源垃圾袋,对分类准确率进行检查,形成了有效监督机制,强化了职工自觉分类垃圾的意识。高新区新景楼社区依托智慧社区APP平台,将垃圾分类与智慧社区建设相结合,实现垃圾分类信息化、设备智能化、保洁管理精细化的大数据模式。

总之,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探索实施行之有效的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和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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