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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12521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14 11:10     来源: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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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收运处置体系助推垃圾分类全链条建设的几点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唐山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结合我市实际答复提案如下:

实行垃圾分类,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一件大事,更是节约使用资源、彰显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实行垃圾分类,使垃圾变废为宝,实现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是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市生活垃圾分类办自成立以来,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工作内容不断深入,工作范围持续扩大,逐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由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整体处于起步阶段,前端收集、终端运输、末端处置的整体化链条仍不够完善,尤其是末端处置问题是我们亟需提升的一块短板。当前我市厨余垃圾的末端处置主要委托唐山市环洁能源有限公司定时定点收集,日产日清密闭运输;可回收物由回收车运输至回收场(站);有害垃圾运至有害垃圾暂存点暂存;其他垃圾利用现有环卫收运系统收运,收运体系正在不断完善中。

在今后的分类工作中,我们会结合您在末端处置方面的意见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厨余垃圾精准分类、精准处理,将家庭生活厨余垃圾的终端运输、末端处置逐步与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置分离开来,逐步建立高标准、专业化的厨余垃圾处理厂;进一步摸清底数,实时掌握我市厨余垃圾日产量及分布,精准测算;探索家庭厨余垃圾粉碎处理设施的安装使用,实现厨余垃圾的源头减量。研究制定可回收物的相关补贴政策,明确补贴标准和市场回收指导价格,逐步打造由“回收点、中转站、集散场”构成的闭环体系,更好实现回收、分类、储存和中转。有害垃圾的收运处置结合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定时定点或预约收集,设置专人管理,配置标识清晰的有害垃圾专用收集车,由环保部门确定的企业统一外运集中处置。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有害垃圾收运体系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加强末端执法,按照《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对收集运输小区短途转运环节中的混装混运、车辆标识不清、未密闭运输、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抛洒滴漏污染、擅自从事经营性收运活动等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并对违法行为给予相应处罚。持续扩大《条例》宣贯的频次和范围,普及垃圾分类的法律知识,提高《条例》的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对照垃圾分类工作实际,完善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细化生活垃圾分类内容,助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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