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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唐山市第十五届第六次 人民代表大会第6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14 11:22     来源: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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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殿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在我市试点、普及、推广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行垃圾分类,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一件大事,更是节约使用资源、彰显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深入研究部署,高标准要求,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由于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问题和困难是客观存在,是我们工作需要提升的短板。针对于问题和困难我们也进行了部署和探索。

一、工作成效存在不均衡问题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个长期的,逐步推进的过程,各区工作成效的不均衡必然存在。我们坚持示范引领,全民参与的总体思路,按照要求统筹推进全市示范街道、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逐步推进各区生活垃圾分类,以居民小区、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为重点,推进示范单位、示范社区建设,以点带面,工作范围持续扩大、工作内容不断深入。

二、垃圾分类的参与率较低问题

充分发挥社区基层党建和志愿者力量,通过入户免费发放分类垃圾桶、垃圾分类主题扑克等多种形式,逐步培养居民习惯养成;通过开展“《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贯”、“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讲”、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社区、进公园的“六进”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使群众、企事业单位的自主参与度不断提升。

三、分类设施管护力度不够问题

目前,全市11个示范街道及沿海县区和936家公共机构共配置四分类垃圾桶8.6万余个,安装智能垃圾分类投放箱50余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体系不断建立健全。分类设施的日常管护由各区垃分办及各市直单位垃圾分类主管部门负责,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定期对各区分类设施进行摸底清查,并将分类设施的使用及维护作为每月暗访检查的工作重点,不断提升各区分类设施的利用率。

为高效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您的建议意见,我市的工作内容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部署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各区配套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构建畅通高效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迅速下达任务、及时解决问题,稳步推进工作。

(二)健全制度、完善法规。为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条例于2020年7月30日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运输、处理及违法责任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市垃圾分类办根据我市实际制定的《唐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在起草之中。

(三)明确责任、纳入考核。按照“五个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区及成员单位部门责任,细化目标,倒排工期,确保任务;建立考核机制,制定《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每月对各区进行暗访、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全市通报,打造全市比学赶帮超的良性模式。

(四)加大宣传、强化氛围。持续扩大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推广宣传具有我市特色的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和口号;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在出租车车顶、高速出入口、大型商超等循环播出,多渠道发挥宣传作用;利用“唐山垃圾分类”官方公众号,发布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典型做法、宣传活动和最新动态,对“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主题宣传月”活动进行系列报道,综合采取“线上+线下”、“户内+户外”等多种形式,广泛普及垃圾分类政策知识,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自觉性。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探索实施行之有效的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和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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