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建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马路市场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与关心,现答复如下:
针对摆摊设点问题,我局将在巩固前期整改的基础上,督导各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持续开展流动摊点、店外经营等占道经营行为治理工作,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不断加强执法力度,严肃执法权威,突出多措并举,对辖区各重要节点开展巡查值守,做到一处不落、一点不漏,推动我市占道经营问题实现基本“清零”。
在强化整治取缔的基础上,我局将积极督导各县(市、区)城管部门结合实际划定地摊经营区域,在不影响环境卫生、不影响交通秩序、不侵害他人利益、不放松执法监管的基础上,对占道摊点、店外经营、占道促销等行为适当放宽管理限制,在特定的时间、地点、面积、种类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我局将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先进的管理模式,督导各县(市、区)不断跟进日常巡查监控,引导摊贩进入划定区域经营,推行摊主备案登记管理,实施商户自治约束手段,健全完善摊位环境卫生秩序责任制和摊贩义务履行承诺制,灵活运用信用积分、红黑名单措施,重点加强对各类问题的监管力度,对自律义务履行不到位的一律取消经营资格。
主办单位: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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