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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3333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14 16:15     来源: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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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芳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强施工工地周边垃圾堆放整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领导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排查整治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督导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并治理存在问题,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乱堆乱倒建筑垃圾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统筹推动堆砌地建设。按照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垃圾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制定印发《唐山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县(市、区)至少建设一座建筑垃圾堆砌地。今年以来,着力推动未建设建筑垃圾堆砌地的县(市、区)按照《建筑垃圾堆砌地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已建成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要规范运营严格区分建筑垃圾类别,明确处理去处,能资源化利用的要全部运至指定项目进行资源化利用,不能资源化利用的要全部进行规范堆砌。二是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办函》,要求其严格落实辖区建筑垃圾运输监管主体责任,强化“线上查+线下控”协同配合,采取“技巡+人巡”相结合的方式,多措并举、强化监管。用足用好渣土运输监管平台,辖区内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全部纳入平台监管。三是强化执法打击力度。强化路面执法巡查,突出问题导向、源头管控,着力对施工工地、新建入住小区、空场空地等区域设防布控。按照省、市通知要求,强力开展打击建筑垃圾偷运乱倒行为“零点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身不洁、带泥上路、苫盖不严以及无证运输、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偷运乱倒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切实形成执法监管高压态势。努力加强宣传引导。四是我局将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等媒体,宣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投放、及时收运的重要性,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形成良好的垃圾投放习惯,有效杜绝垃圾乱堆乱倒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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