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秀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缸窑路道路两侧增加亮化措施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与关心,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立即联系唐山市路灯管理所进行情况核实,对缸窑路(建华道-唐马路)路灯照度进行了检查和测量,已对灯具损坏和照度较低的路段进行了灯具更换。对于河北桥至和顺园小区门口路段单侧路灯路段是因为供电线路高压线正好在路灯线路上方的影响无法安装路灯,计划待供电线路入地或迁改后安装路灯。目前缸窑路全段的路灯照度良好,满足规范照度要求。
2、为使街边店面更加亮化,方便群众夜间出行,路北区属地及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做了以下几点工作:一是街道积极配合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对主路沿线店面加强走访沟通,积极宣传引导商铺加装门头灯,提升店铺形象的同时改善夜间环境。二是落实社区网格员巡视制度,对于暂时停业或者出租转租店面与商铺负责人及时沟通,在装修时即提高亮化设计,以提升道路整体亮化程度。三是围绕弯道山滑雪场周边整体提升,在景观设计的同时逐步提高弯道山四周缸窑路、龙富道、河东路等路段的整体亮化程度。四是路北区城管局依据《河北省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导则》、《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唐山市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等政策条例对辖区内的牌匾标识进行了规范和提升,从而对道路亮化起到一定辅助作用。同时,我路北区城管局将积极配合路灯管理所,做好新建道路及路灯设施的移交工作。
2024年7月19日
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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