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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唐山市第十三届政治协商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3400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21 17:28     来源: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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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唐山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海绵型绿地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就提案中的问题,答复如下: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的管控,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城市雨水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使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理念和方式。

绿地系统作为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措施当中的重要部分,具有从源头消纳、存蓄、净化雨水的作用。我市于20216月份成功入围了全国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编制了市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与系统化实施方案,目前推进了高新城市品质提升区、弯道山城市更新区、丰南棚户改造区、东湖花海工矿遗址生态修复区和南湖海绵综合提升区5大综合示范片区及192个示范项目建设。

一、关于“制定海绵型绿地系统建设专项规划”的建议

按照最新国土空间规划和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编制了《唐山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5年)》,通过摸清生态本底和现状问题调查,制定科学合理的目标和指标,针对不同地块给定指标和建设指引,其中包括下凹绿地率等,并确定近期建设规划方案。目前我局正在编制的《唐山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通过对唐山市中心城区本底调研,提出唐山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条件整体较好,并对各个区域进行了建设适宜度评价及划分,根据土壤类型、水质等情况,提出了唐山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方式,确定了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以渗、用、净为主,同时兼顾蓄、滞、排的方法,实现对雨水径流的全过程控制。

二、关于“确立海绵型绿地建设主体地位”的建议

一是明确相关规划条件要求。《唐山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从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对市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等进行了城市绿线的划定,划定深度与市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同时在源头低影响开发规划指引中指出,绿地与广场宜利用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等小型、分散式低影响开发设施消纳自身径流水。正在编制中的《唐山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对公园同样做出了海绵绿地建设指引。二是融入海绵绿地建设理念。根据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方案,唐山市对照海绵示范绩效目标要求,系统谋划,推进建设了东湖花海城市生态修复海绵城市综合示范区、丰南棚户区改造示范片区、高新区品质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示范区、南湖海绵城市建设片区、路北区弯道山城市更新示范片区 5大海绵综合示范片区,形成集中连片效应。其中将海绵型绿地要求融入项目方案,如弯道山片区作为城市更新和海绵城市双示范片区,在海绵建设思路中明确了生态方面,以“海绵城市+城市更新”理念为指导,构建片区雨水集蓄利用系统,大量采用雨水花园、下凹绿地、植被浅沟等海绵措施,实现了整体径流控制率达标要求。三是建设全流程管控制度出台了《唐山市建设工程立项阶段海绵城市建设审查实施细则》《关于明确海绵城市建设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等10余项制度,形成常态化工作流程,从立项、规划条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巡查、竣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全面管控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依托唐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实现网上审批。比如在项目前期策划生成阶段,各级海绵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在系统中提出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定量化建设要求,由资规部门汇总核实,纳入规划用地条件;在方案设计联审阶段,由海绵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在系统中进行设计方案海绵城市专篇审查,例如建设路东侧、裕华道南侧地块,要求居住用地海绵城市建设指标需满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80%;年径流污染削减率:50%-55%,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45%-50%。根据绿地率大小调整,绿地率≥35%可取上限,绿地率≤25%时可取下限,处于25%-35%区间内按比例取值。

三、关于“多措并举建设城市海绵型绿地”的建议

《唐山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在编)中对绿地主要海绵设施均做出了相应介绍,如渗透塘、植草沟、雨水花园、植被缓冲带、下沉式绿地等,并根据不同项目作出海绵化改造要点指引,同时,我市已建成的绿地公园项目中,也加入了丰富的海绵设施。如唐山市丰南区体育健身公园,雨水通过下凹绿地、旱溪进行自然净化,收集雨水径流至场地内蓄水湖区域,再通过水循环管道连接蓄水湖与景石跌水,提供水源,再通过旱溪自然引导径流至蓄水湖,以此达到景区活水自然循环与再利用。如唐山国际会展中心,共计建设下凹式绿地 3471.0平方米、雨水花园 2813.1平方米、石笼沟689.3平方米、透水铺装11725.1平方米、景观湖体调蓄容积14527.8立方米,提升公园雨水蓄、滞、渗、净能力,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92%,年径流污染控制率达60%,实现公园小雨不积水。除此之外,唐山花海主馆——园林艺术馆采用了绿色措施,实现了屋顶雨水收集,同时打造了灵活的展览空间。

四、关于“开展海绵型绿地适用性园林植物筛选及推广”的建议

结合唐山市实际情况深化、细化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指南的要求,我局目前正在组织编写《唐山海绵城市建设植物选型技术导则》。其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总则,术语,植物作用,唐山市海绵城市植物选型与配置与唐山市海绵城市植物管理与维护。其中对绿色屋顶、生物滞留设施、下凹式绿地、渗透塘、湿塘和雨水湿地、植草沟和植被缓冲带的植物选择和植物配置都明确了标准和要求,并制定了《唐山海绵城市建设植物名录》作为附表供参考。在我市已完工项目中,如花海在选配植物时,骨架植物选择净化能力强同时具有良好涵养水源、稳固土壤功能的乡土植物品种。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全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一是继续优化完善海绵专项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增强顶层设计的指导性;二是继续发挥优势,因地制宜,严格审查项目方案,督导项目建设,落实海绵绿地措施,解决雨水径流问题;三是完善技术导则,指导各地各单位科学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丰富海绵绿地措施与植物选型配型,实现生态与城市建设“双赢”。    

 

2024524

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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